关于清洁生产立法的思考
2014/8/11 11:48:00 点击数:20
可继续开展是20世纪末期人类在总结社会经济开展各种景象和规律以及经验的根底上,提出的面向将来的开展战略。这种战略思想和开展理念的提出,对人类社会的传统开展观和开展战略都是一个片面的改造和批判。它契合将来社会开展的需求和规律,从降生之日起就失掉了全世界的普遍认同。并成为许多国度开展的根本战略。 清洁消费是人类在处置经济开展与环境的关系中均衡两者关系的根本理念,它契合可继续开展的要求。因而,清洁消费与可继续开展思想一样,在全世界失掉了积极的呼应。许多国度的政府都以不同的方式和手腕来推进本国清洁消费的开展。 在我国,清洁消费任务曾经展开了近10年,经过国际协作项目,展开了清洁消费的研讨、培训、宣传、清洁消费审计,在一般行业如石油化工行业等获得了十分明显的成就。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是从总体上看,清洁消费在我国还没有规模化的开展起来,社会影响力较低,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清洁消费的推行依然遭到传统观念和传统开展方式的制约。次要缘由在于,过来展开清洁消费次要是经过国际协作项目停止,研讨性质和宣传性质的活动较多,政府对清洁消费缺乏政策的引导和鼓舞,企业清洁消费采取供应式而没有引入市场机制,社会各方没无形成一致的合力,力气分散,缺乏共同的指点思想和操作标准的指点。在这种状况下,政府采取何种方式和手腕来推进清洁消费就是我们必需要答复和处理的成绩之一。 如今有一种看法,以为清洁消费要经过立法来推进。因而,积极倡议起草清洁消费法,并停止立法的理论。我以为,经过立法的手腕来推进清洁消费这个成绩值得商榷。次要理由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从清洁消费的性质来看,与可继续开展一样,清洁消费是一种理念,作为一种理念,就像倡导弘扬一种社会习尚一样,只能是倡议,鼓舞大家在详细的消费活动中去表现这种理念,用这种理念去指点和影响我们的社会消费活动。对这样一个范围并不应该是由法律去标准的范围,而应是属于社会倡议的范围。从清洁消费完成的手腕来看,企业次要是经过运用先进的消费工艺技术和采用先进迷信的管理方式来完成其清洁消费,每个企业开展的水平是不一样的,技术程度的上下和管理程度的上下也是不相反的。这就决议了推进清洁消费是难以用法律手腕完成的,由于法律不能界定工艺技术和管理程度多高才契合清洁消费的要求,才算合法,也不能由于一个企业没有运用这种先进的工艺技术或管理程度地下就断定为违背清洁消费法,给以法律的制裁。从清洁消费的立法条件来看,如今我国绝大少数企业还没有完成以消费进程控制为主的清洁消费,依然是以末端管理为主。在这样一种状况下,树立清洁消费法来强迫企业展开清洁消费,显然是超呈现实条件能够的,最终的后果只能够是法不责众,流于方式,立法的初衷难以完成。从清洁消费立法技术来看,清洁消费是一个不时开展和完善,绝对不确定的继续进程。因而,清洁消费法难以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合法的规范,假如一个法律连什么是合法什么是合法都无法确定,那么在理论中又如何去施行这个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否有树立的必要,都值得我们仔细琢磨和考虑。从世界推进清洁消费的理论看,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度树立一部清洁消费法。当然,他人没有的我们也可以领世界之先,率先制定一部清洁消费法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无论可继续开展也好,还是清洁消费也好,我国都和一些先进国度有较大差距,并没有比他人有更多的理论和经历。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能否具有了在清洁消费立法方面领世界之先的条件和必要性。假如还没有,我们非要领清洁消费立法世界之先,也许最终会把我们推入为难的地步。 鉴于上述理由,我以为,推进清洁消费,绝不能赶时兴,一讲法治管理,不论他该不该立法,是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一味地什么都要立法。我们应该汲取过来任务中的许多经验,防止感情用事,法律替代不了感情,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什么事情只需有了法律就都能处理。 也有一种看法以为,清洁消费如不能出台一个硬法,就出台一个软法,有法总比没法强,至多可以对清洁消费起到宣传倡导、加强大众认识的作用。我以为,此言差矣,一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软法与硬法之分,只需是法就应是必需强迫执行的;二是法律虽然有宣传倡导、添加大众认识的作用,但法绝不是仅起宣传作用的;立法的目的也不应该以扩展宣传加强大众认识为根本目的。更何况宣传清洁消费可以是多途径多方式的,有比立法的方式更可行更简便和更灵敏的方式去倡导宣传清洁消费,那么还有什么必要舍近而求远,把复杂轻松的成绩去复杂化严肃化昵? 在方案经济时期,我们次要是运用行政、法律等带强迫性的手腕和办法停止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在进入了市场经济的明天,我们的思想方式和观念,有时分还较多地保存着方案经济的痕迹,总是试图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这样做与明天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不相顺应,往往会获得适得其反的效果。在对清洁消费的立法成绩上,我们也许走入了异样的误区。在控制型政府向效劳型政府转变、有限型政府向无限型政府转变的大趋向下,更应值得我们警觉和沉思。 总之,清洁消费必需是在政府指点鼓舞下的企业盲目行为才有生命力,才干大规模地展开起来。单纯依托施加外来的压力,采取法律强迫的方法,没有企业的充沛了解和配合,清洁消费是难以开展起来的。我们该当认清情势,改动传统的看法,按客观规律办事,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充沛运用经济调控的手腕,树立起一套完好的引导、鼓舞企业展开清洁消费的经济政策体系,完善清洁消费的技术效劳标准和技术效劳体系,为企业盲目自愿展开清洁消费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全方位的技术指点和效劳。这些才是燃眉之急,也才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